通信世界网消息(CWW)近日,工信部公布2017年无线电管理十件大事,分别是:在国际上率先发布5G系统在3000-5000MHz频段的频率使用规划,全国无线电管理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司法解释发布,各重大任务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圆满完成,打击“黑广播”“伪基站”成效显著 ,《卫星网络申报协调与登记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出台,采用竞争性方式开展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试点和北京新机场空管系统无线电频率协调圆满完成。
2017年无线电管理十件大事
一、在国际上率先发布5G系统在3000-5000MHz频段的频率使用规划
在前期研究和论证基础上,统筹兼顾国防、卫星通信、科学研究等部门和行业的用频需求,依法保护现有用户用频权益,在国际上率先发布5G系统中频段频率使用规划,明确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频段作为5G工作频段。该规划的发布将对推进我国5G系统技术研发、试验和标准等制定以及产业链成熟、加快5G商用步伐发挥重要先导作用。
二、全国无线电管理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无线电管理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为抓手,完善配套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无线电管理法治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家层面发布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要求及核查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设置、使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和规范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规定(试行)》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地加紧制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强化监督执法。山西、浙江出台了地方无线电管理条例,江苏、湖南等15个省(区、市)启动了地方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江西、黑龙江、河南等省对市(地、州)派出机构进行明确授权;宁夏、陕西、新疆等省(区)与工商、质检等部门建立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监管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发射设备销售市场执法检查,部分省(区、市)出台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管理办法;吉林、福建等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安徽等省依法组织行政执法听证活动。
三、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
围绕“网络强国”“制造强国”战略实施,重点支持5G系统研发、航空航天重大工程项目和卫星移动通信网建设等工作,经与广电、民航、气象、航天、军队等30多个部门和单位开展了多轮次的反复协调,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稿,通过部务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是我国开发、利用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基本法规,是合理和有效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防止各类无线电干扰的基础。
四、《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制定出台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关于无线电频率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台《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0号),进一步细化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等内容,促进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是深化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取得的重要进展。
五、“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司法解释发布
积极沟通协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推动出台《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打击范围、量刑情节以及证据鉴定等相关问题,为加强无线电管理、依法惩治“黑广播”“伪基站”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武器。
六、各重大任务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圆满完成
部领导高度重视重大任务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苗圩部长多次作出指示批示,陈肇雄副部长、刘利华副部长多次赴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党的十九大、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第十三届全运会等重大任务期间,无线电管理机构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组建无线电安全保障团队,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统筹协调相关无线电频率使用需求,加强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有效保障了元首政要、指挥调度、安保警卫、民航飞行等的无线电频率使用安全。任务期间,电磁环境良好有序,无有害无线电干扰发生。
七、打击“黑广播”“伪基站”成效显著
会同多部委,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管理的通知》,完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产、销、用全产业链的综合监管机制。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治理“黑广播”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伪基站”高压打击态势。全国全年累计查处“黑广播”案件3054起、“伪基站”案件725起,切实净化了电磁环境,有效遏制了其蔓延发展的势头。
八、《卫星网络申报协调与登记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贯彻落实《无线电管理条例》要求,在《卫星网络申报协调与登记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中首次系统地对卫星网络的申报条件、申报承诺、国内协调、国际协调、轨位合作、资源使用权的转让以及统筹调配使用等工作提出了明确措施,较完整地覆盖了卫星网络生命周期,促进了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
九、采用竞争性方式开展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试点
贯彻落实两办文件,积极创新无线电频谱资源配置方式,启动采用竞争性方式开展频率使用许可试点工作。12月,新疆、安徽通过竞争性方式确定了频率使用单位,标志着试点工作首获成功,山西、河南等省也相继发布公告,进展顺利。本次试点工作是在无线电频谱资源配置中引入竞争机制的有益探索,对推进我国无线电频谱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提高频率利用效率和效益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十、北京新机场空管系统无线电频率协调圆满完成
北京新机场地跨京冀,是国家“十三五”的重点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点工程。新机场空管系统拟建设各类无线电系统40余套,是民航部门有史以来一次性建设无线电台站规模最大、频率使用最多、协调关系最复杂的重大项目。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通过主动服务,开展多轮协调,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圆满完成全部无线电频率协调工作,有力地保障了系统建设所必需的频率资源。